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 01
债券代码:112849 债券简称:19 牧原 0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分红总额 1,212,534,577.1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3,747,834,147 股。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目前不存在回购专户。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04,608,32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9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204,608,32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747,834,147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6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6 月 4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65 秦英林
2 01*****143 秦英林
3 08*****667 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4 01*****457 钱瑛
5 08*****48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6 月 4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 813,691,163 36.91 569,583,814 1,383,274,977 36.91
通股
高管锁定股 694,317,063 31.49 486,021,944 1,180,339,007 31.49
首发后限售股 76,663,600 3.48 53,664,520 130,328,120 3.48
股权激励限售股 42,710,500 1.94 29,897,350 72,607,850 1.94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90,917,159 63.09 973,642,011 2,364,559,170 63.09
三、总股本 2,204,608,322 100 1,543,225,825 3,747,834,147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747,834,147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66 元。
八、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已发行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龙升工业园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曹芳
3、咨询电话:0377-65239559
4、传真电话:0377-66100053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