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易日盛
股票代码:0027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杨劲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电子城 IT 产业园 C3B
座东易大楼
股份变动性质:因共同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身份关系变更以及控股股东的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进而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减少 上市公司股份无变动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易日盛”)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易日盛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东易日盛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 义......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 4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8
第六节 备查文件...... 8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9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1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劲
公司、东易日盛 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简称:东易日盛;股票代码:002713
东易天正、控股股东 指 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
原共同实际控制人陈辉先生与杨劲女士解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除婚姻关系,以及陈辉通过东易天正实际支
配上市公司超过 30%表决权,导致实际控制
人变为陈辉一人的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包括曾用名) 杨劲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通讯地址 号院电子城IT产业园C3B座东易
大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 否
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公司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陈辉先生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东易日盛股份5,711,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杨劲女士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东易日盛股份5,711,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
东易天正持有东易日盛 54.11%的股份,陈辉先生持有东易天正 68.24%比例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东易日盛 36.93%的股份,陈辉先生合计持有东易日盛 38.29%的股份;杨劲女士持有东易天正 31.76%比例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东易日盛 17.19%的股份,杨劲女士合计持有东易日盛 18.55%的股
份。
股东陈辉先生和杨劲女士因夫妻关系解除,经其双方确认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因其二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导致权益变动,不涉及直接股东层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增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另外,东易天正将所持有公司的 839.00 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于 2021 年于 7 月 22 日与山西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期
限为 365 天。到期后,东易天正将按约定购回该笔股份,杨劲女士将通过东易天正间接增加持有公司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陈辉先生与杨劲女士原为夫妻关系,合计直接持有东易日盛 2.72%的股权,通过东易天正共同控制东易日盛 54.11%的表决权,系公司原共同实际控制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陈辉先生与杨劲女士的持股以及持股变动情况。
1、直接持有东易日盛股份情况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股份占比
1 陈辉 5,711,520 1.36%
2 杨劲 5,711,520 1.36%
合计 11,423,040 2.72%
序号 姓名 持有东易天 通过换算间接持有东
正股权比例 易日盛股权比例
1 陈辉 50.00% 27.06%
2 杨劲 50.00% 27.06%
合计 100.00% 54.11%
东易日盛控股股东即东易天正原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东易天正完成了相应的股权结构变更:通过股权转让以及上海秦备商务咨询事务所、上海经嘉商务咨询事务所的减资并退出,双方在东易天正持股比例被动调整为68.24%和31.76%。东易天正股权结构:
序号 姓名 持有东易天 通过换算间接持有东
正股权比例 易日盛股权比例
1 陈辉 68.24% 36.93%
2 杨劲 31.76% 17.19%
合计 100.00% 54.11%
(二)根据双方的《股权及股份分割协议》,分割后,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持有本公司及东易天正的股权和股份情况如下:
1、陈辉先生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东易日盛股份5,711,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持有东易天正68.24%比例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东易日盛36.93%的股份,陈辉先生合计持有东易日盛38.29%的股份。
2、杨劲女士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东易日盛股份5,711,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持有东易天正31.76%比例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东易日盛17.19%的股份,杨劲女士合计持有东易日盛18.55%的股份。
股权及股份分割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三)关于控制权归属
1、关于东易天正的表决权事宜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陈辉先生持有公司5,711,52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陈辉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68.24%股权,东易天正持有公司227,014,58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1%,陈辉先生通过东易天正可实际支配公司超过30%的股份表决权。
2、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待购回股份的表决权
东易天正将所持有东易日盛的839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于2021年7月22日与山西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根据约定,在股份待购回期间,该股份表决权,由山西证券按照东易天正的书面意见行使。
综上,陈辉先生个人直接持有公司1.36%表决权,陈辉先生通过东易天正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超过30%的股份表决权。
由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辉先生和杨劲女士变为陈辉先生;陈辉先
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出任公司总经理。本次共同控制关系解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