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21-061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同控制关系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易日盛”)近日接到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辉先生、杨劲女士通知,获悉陈辉先生与杨劲女士经友好协商,已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对财产和股份分割无争议。
一、关于双方股权和股份分割情况
根据陈辉先生、杨劲女士签署的《股权及股份分割协议》,双方对持有公司的股份及东易天正的股权进行分割。
东易日盛的控股股东为东易天正。原陈辉先生个人直接持有东易天正25%股权,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上海秦备商务咨询事务所间接持有东易天正25%股权;杨劲女士个人直接持有东易天正25%股权,通过个人独资企业上海经嘉商务咨询事务所间接持有东易天正25%股权。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 姓名 东易日盛 东易天正
号 持股数量 股份占比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股)
1 陈辉 5,711,520 1.36% 5,000,000.00 25.00%
2 杨劲 5,711,520 1.36% 5,000,000.00 25.00%
上海秦备商务 / / 5,000,000.00 25.00%
3
咨询事务所
上海经嘉商务 / / 5,000,000.00 25.00%
4
咨询事务所
截止本公告日,东易天正完成了相应的股权结构变更:通过股权转让以及上海秦备商务咨询事务所、上海经嘉商务咨询事务所的减资并退出,双方在东易天
正持股比例被动调整为68.24%和31.76%。截止本公告发布日,股权结构为:
序号 姓名 东易日盛 东易天正(直接)
持股数量(股) 股份占比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1 陈辉 5,711,520 1.36% 6,824,100.00 68.24%
2 杨劲 5,711,520 1.36% 3,175,900.00 31.76%
注:东易天正持有东易日盛54.11%的股权。
根据陈辉先生、杨劲女士签署的《股权及股份分割协议》,双方就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及东易天正的股权分割情况如下:
(1)陈辉先生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东易日盛股份5,711,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持有东易天正68.24%比例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东易日盛36.93%的股份,陈辉先生合计持有东易日盛38.29%的股份。
(2)杨劲女士以个人名义直接持有东易日盛股份5,711,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持有东易天正31.76%比例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东易日盛17.19%的股份,杨劲女士合计持有东易日盛18.55%的股份。
二、关于控制权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陈辉先生持有公司5,711,520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陈辉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68.24%股权,东易天正持有公司227,014,583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11%,陈辉先生通过东易天正可实际支配公司超过30%的股份表决权。
另外,东易天正将所持有东易日盛的839万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于2021年于7月22日与山西证券进行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根据约定,在股份待购回期间,该股份表决权,由山西证券按照东易天正的书面意见行使。
由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辉先生和杨劲女士变为陈辉先生;陈辉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本次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对上述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陈辉、杨劲婚姻关系解除后,陈辉持有公司5,711,5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6%;同时,陈辉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可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陈辉先生和杨劲女士变更为陈辉先生。”
三、备查文件
1、《股权及股份分割协议》;
2、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之法律意见书》;
3、《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