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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3 深市 东易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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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14-01-14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ong Yi Ri Sheng Home Decoration Group Co., Ltd.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房易路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二○一四年一月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31,210,11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21.00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2月11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124,840,476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4年1月13日 
本次发行新股
及公开发售股
份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24,120,476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7,089,643股,其中,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公开发售1,554,643股;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发售695,000股;其他有减持意愿的股东公开发售
4,840,000股。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实际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有;(2)公开发售公司股
份的股东中,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公开发售1,554,643股;徐建安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王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永红为公司监事,三人合计
69.5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
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和股
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                                                           发行概况 
 
1-1-2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法人股东和泰投资、磐石投资、祥禾投资、生源投资、生泉投资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除陈辉、杨劲夫妇外,包括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
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等60位自然人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双侠、刘勇、
孙大伟、王云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作为公司监事,李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1-1-3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
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以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 ,自
主做出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声明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法人股东和泰投资、磐石投资、祥禾投资、生源投资、生泉投资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除陈辉、杨劲夫妇外,包括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永红、杨增
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等60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双侠、刘勇、孙大伟、
王云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5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作为公司监事,李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预案,公
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出了相关
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
近一期定期报告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于两个交易日内作提示公告,七个交易日内公告
股价稳定措施,按公告内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二)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将推出以下股价稳定措施中的
一项或多项: 
1、公司将以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将以
2,000万元(三方合计)增持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分别各自以上一年度年薪的20%资金增持公司股票;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半年。 
公司将严格按照交易所和证监会要求实施上述措施,将根据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
指引要求及时进行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时应提前告知公司具体实施方案以便公告。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6 
三、关于招股说明书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