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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4-01-07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ong Yi Ri Sheng Home Decoration Group Co., Ltd.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房易路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二○一四年一月
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且不超过3,358万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2014年1月16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万股,不超
过3,358万股 
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万股,不超过
2,000万股;其中,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拟公开发
售900万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公
开发售69.50万股;其他有减持意愿的股东拟
公开发售484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43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14年1月6日 
公司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情况
以及新股发行
数量与股东公
开发售数量的
调整机制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包括新股发行和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新股发
行和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和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低于25.00%,且不超过
3,358万股。 
2、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与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数量的调整机制:公司本次
新股发行数量应当根据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新股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额不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46,073万元,公开
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3,358万股;根据询价结果,如果预计出现超募,相应
减持老股,老股减持数量为预计超募资金除以发行价格;公司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计算公式: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预计发行新股数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
需资金总额+预计发行费用)/发行价格,且不超过3,358万股。 
(2)公司股东预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发
行新股数量,且不超过2,000万股。 
具体新股发行数量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将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视询价结果和市场状况决定。 
3、发行人全体股东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对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意
向进行了自愿申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时,除控股股东东易天正以外的持股
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1-1-2 
满36个月的股东的股票减持意愿(以股东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申报的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依据)合计为553.5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需要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东易天正承诺让其他股东优先公开发售公司股份。如果在满足了其他
股东的减持意愿后,仍需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公司股份,则由东易天正公开发
售相应数量的公司股份。如果股东申报的减持股份数量超出发行时按发行方
案和定价情况确定的全体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则按下述方式确定除控
股股东东易天正以外的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某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全体股东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某股东申
报的拟减持股份数量/除控股股东以外的股东申报的拟减持股份数量之和)。 
4、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归实际发售股份的股东所有;(2)拟公开发售
公司股份的股东中,徐建安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云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李永红为公司监事,三人合计69.5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3)公
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和股
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1-1-3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
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法人股东和泰投资、磐石投资、祥禾投资、生源投资、生泉投资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除陈辉、杨劲夫妇外,包括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
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等60位自然人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双侠、刘勇、
孙大伟、王云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作为公司监事,李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
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东易日盛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1-1-4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
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人是否
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以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 ,自
主做出决策,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声明 
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1-1-5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法人股东和泰投资、磐石投资、祥禾投资、生源投资、生泉投资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除陈辉、杨劲夫妇外,包括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永红、杨增
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等60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双侠、刘勇、孙大伟、
王云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