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ongYiRiShengHomeDecorationGroupCo.,Ltd.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房易路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二○一四年一月
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
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咨询网
(http://www.cninfo.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
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
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
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时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以
及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之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财务会计
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出决策,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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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实际控制人个人直接持有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在锁
定期满后两年内无减持意向;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
自动延长六个月。
公司法人股东和泰投资、磐石投资、祥禾投资、生源投资、生泉投资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除陈辉、杨劲夫妇外,包括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永红、杨增
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等60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双侠、刘勇、孙大伟、
王云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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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
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情况,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作为公司监事,李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关于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承诺
为稳定公司股价,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以下股价稳定预案,公
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作出了相关
承诺: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连续二十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