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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13 深市 东易日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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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公告日期:2012-03-23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Dong Yi Ri Sheng Home Decoration Group Co., Ltd.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房易路西侧)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二○一二年三月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3,358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3,43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年3月22日 
本次发行前股
东所持股份的
流通限制和股
东对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
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和泰投资、磐石投资、祥禾投资、生源投资、生泉
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除陈辉、杨劲夫妇外,包括徐建安、张平、孙海
龙、李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等 60 位自然人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
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1-1-2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建安、张平、孙海龙、
李永红、杨增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承诺如下:在上述
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1-1-3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
要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声明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1-1-4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和泰投资、磐石投资、祥禾投资、生源投资、生泉投资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除陈辉、杨劲夫妇外,包括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永红、杨增
福、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等 60 位自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徐建安、张平、孙海龙、李永红、杨增福、
郑顺利、李双侠、刘勇、孙大伟承诺如下: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二、未分配利润处理
1、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方案
根据股份公司 2012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
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
案为:股份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 6,277.55 万元及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1-1-5
2012 年 1 月 1 日以后至发行前新增的可分配利润作为滚存利润,于股份公司完成公开发
行股票后,由登记在册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股份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2、公司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至少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与公
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预案;
(4)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
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5)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程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定并审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
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需
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可以提交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预案供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公司制定了《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2012-2014 年度)》,对未来三年的股利分配作出了进一步安排。
2012-2014年,公司在足额预留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
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如果在 2012-2014年,公司净利润保持增长,则公司
每年现金分红金额的增幅将至少与净利润增长幅度保持一致。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1-1-6
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各期未进行分配的利润
将用于满足公司发展资金的需求。
详细内容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三、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一)租赁物业的风险
1、办公和展位租赁物业的风险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租赁了 113 处物业用于办公、展位和仓储,合计
面积为 70,739.74 平方米,其中 21 处办公和展位租赁物业的出租人未取得该等物业的
房屋产权证书。虽然公司在过去的经营中并未出现过因租赁合同被有权第三方主张无效
或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无效的情形,但公司不能排除因出现上述情况对公司的运营造成不
利影响的可能。
2、厂房租赁的风险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意德法家木业有限公司分别于 2007 年 3 月和 2009 年 5
月,租赁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 A 区聚合三街北建筑面积
20,286 平方米和 13,276 平方米的厂房,厂房总建筑面积共计 33,562 平方米,租赁期限
分别为 20 年和 18 年。租赁合同中约定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租赁合同
无法履行,出租方北京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管理委员会、北京金鼎恒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 但是鉴于该经营场地未
能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本公司仍然面临因产权手续不完善带来的潜在风险。
2011 年 3 月 1 日,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管委会出具承诺,
承诺公司租赁该厂房不存在任何障碍,且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变厂房用途或拆除的计
划,也没有列入政府拆迁规划。
2011 年 3 月 1 日,北京市通州区于家务乡政府出具承诺,承诺公司租赁该厂房不存
在任何障碍,且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变厂房用途或拆除的计划,也没有列入政府拆迁规
划。
2011 年 3 月 11 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出具承诺,承诺公司租赁该厂房不存在
任何障碍,且在未来五年内没有改变厂房用途或拆除的计划,也没有列入政府拆迁规划。
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20 日取得座落于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燕东路北 33,333.39 平
东易日盛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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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京房国有[2012 出]第 00046 号)。 2012 年 3 月 21
日,家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会上竞得编号为廊安
【2012-5】 、廊安【2012-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 139,371 平方米),并与廊
坊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书》。家俱公司将在 10
日内与廊坊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合同规定期限内缴
纳全部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述土地将用于木
业工厂等生产经营性厂房建设,显著降低公司目前租赁厂房所带来的潜在经营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东易天正、实际控制人陈辉、杨劲出具《承诺函》:“自本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若股份公司所租赁的房产(办公、展位和厂房)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被拆
除或拆迁,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给股份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
但不限于:拆除、搬迁的成本与费用等直接损失,拆除、搬迁期间因此造成的经营损失,
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