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3,32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为3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8元。
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共募集人民币390,020,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196,368.8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0,824,031.15元,上述资金于2014年1月16日到位,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XYZH/2013A8037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证监会《关于同意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1,661,89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9.1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470,82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529,176.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0日全
部 到 位 ,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3BJAA8B02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46,239,242.35元。其中:经公司2014年2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82,372,514.1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14年2月19日出具了XYZH/2013A8041号《专项审核报告》。
除上述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及2022年按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用途分别使用99,770,559.05元、48,156,449.33元、64,739,336.99元、30,249,203.66元、9,960,741.26元、2,735,154.15元、3,865,500.00元、872,004.25元及3,517,779.49元(详细情况分别参阅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以前年度未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50,824,031.15
募投项目投入 346,239,242.3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其中:置换银行承兑汇票 7,037,246.3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14,475,846.91
募投项目投入1 617,750.00
本期发生额 其中:置换银行承兑汇票 79,000.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2 8,147.02
募投项目投入 346,856,992.3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其中:置换银行承兑汇票 7,116,246.3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14,483,993.93
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3 18,451,032.73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330,511.69
项目 金额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4 2,120,521.04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20,521.04
注1:募投项目投入为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和质保金
注2: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3: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净额-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本期募投项目投入-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注4: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投项目投入 400,000,000.00
募集资金净额 补充流动资金 155,529,176.74
合计 555,529,176.74
募投项目投入 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0.00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0.00
募投项目投入 53,931,296.51
其中: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 48,024,464.47
本期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88,653,722.53
其中: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1,477,426.21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1 466,287.13
募投项目投入 53,931,296.5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补充流动资金 88,653,722.53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466,287.13
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2 413,410,444.8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 413,410,444.83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63,410,444.83
注1: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本期发生额
本期发生额=本期募投项目投入+本期补充流动资金-本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2018年1月,受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机构调整,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信贷客户统一移交给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