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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5

光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1名,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树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科佾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人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2
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授予35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合计4,600,000股,采用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6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2,011,076元,公司总股本由487,411,076股变更为492,011,076股。

    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序号                  原章程                          章程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8,741.1076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49,201.1076万元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8,741.1076万股,每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9,201.1076万股,
第十九条  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发行的所有
                    均为普通股。                    股份均为普通股。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跨境融资贷、贸易融资等信贷业务,期限为贰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折合人民币本金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用于经营周转。以本公司信用方式担保以及本公司定期存款(保证金)作抵(质)押,并由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用款、转帐、开立信用证、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5、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新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保理、隐蔽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保理、隐蔽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主债权为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含本数)且总金额不超过壹亿元整(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信用证、国内保理买方保理、隐蔽性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业务。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6、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南京银行常州分行申请办理融资业务,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海同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李树华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7、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2年4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科佾先生,1996年生,浙江大学本科学历,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科佾先生2018年至2019年在恒大集团有限公司,任集团巡视室巡视专员;2019年至2020年在恒大新能源汽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投资中心投资经理;2020年至今在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中心副总经理,2021年至今在阿基米德先网络(天津)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科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除任职于天津天海同步集团有限公司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科佾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3)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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