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9.036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4%;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
3、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9 年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19 年 7 月 6 日至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通过公司网站公示
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
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 年 7 月 17 日,公司公告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八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授予日:2019年11月1日。
(三)授予价格:2.252元/股。
(四)授予对象:共10人,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 员。
(五)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9.036万股,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1 沈陶 董事、总经理 500 22.63% 0.21%
2 王冬 董事、副总经理、 220 9.96% 0.09%
财务总监
3 张少军 副总经理 220 9.96% 0.09%
4 高树军 副总经理、董事会 399.036 18.06% 0.17%
秘书
5 陈中革 董事、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6 陈玉飞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7 吴多全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8 马斌云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9 章良德 副总经理 150 6.79% 0.06%
10 陈颖 人事行政管理中 120 5.43% 0.05%
心总经理
合计(10 人) 2,209.036 100.00% 0.9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本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限制性股票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
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9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
注:上述“净利润”、“ 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 结果 A/ B+ B C D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N) 100% 8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333,135,2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8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251,978,6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
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因此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调整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