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公告编号:2023-053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煌上 JLC1,期权代码:03737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6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3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
反馈记录。2023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3 年 7 月 31 日;
(二)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22 人;
(三)首次授予数量:1,300.00 万份;
(四)行权价格:8.14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 占本计划草案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予股票期权总 告日公司股本总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范旭明 董事,副总经 50.00 3.33% 0.0976%
理
董事,副总经
2 曾细华 理,董事会秘 50.00 3.33% 0.0976%
书,财务总监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共220人) 1,200.00 80.00% 2.3424%
预留 200.00 13.33% 0.3904%
合计(222人) 1,500.00 100.00% 2.9280%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授予价格或标的股票数量的,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对行权价格、标的股票总数进行调整。
3.正式授予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七)有效期: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股票期权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八)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至首次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行权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30%
易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50%
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
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
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九)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较之 2022 年实际增长率(A1)、新开门店数
(A2)同时进行考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年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较之 考核年度
行权期 度 2022 年实际增长率(A1) 实际新开门店数(A2)
目标增长值(Am1) 目标增长值(Am2)
第一个行权期 2023 年 5% 2000 家
第二个行权期 2024 年 20% 2000 家
第三个行权期 2025 年 40% 2000 家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的考核年度及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安排一致。
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考核
年度为 2024—2025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各考核年度的营
业收入较之 2022 年实际增长率(A1)、新开门店数(A2)同时进行考核,各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对应考核年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较之 考核年度
行权期 度 2022 年实际增长率(A1) 实际新开门店数(A2)
目标增长值(Am1) 目标增长值(Am2)
第一个行权期 2024 年 20% 2000 家
第二个行权期 2025 年 40% 2000 家
根据上述指标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各期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Y)与
考核年度考核指标最终对应得分 X 相挂钩,具体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考核指标对应得分(X1,X2)
各考核年度的营业 A1≥Am1 X1=100
收入较之 2022 年实 0.6*Am1≤A1
际增长率(A1) A1<0.6*Am1 X1=0
A2≥Am2 X2=100
新开门店数(A2)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