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煌上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3

煌上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95          证券简称:煌上煌          编号:2021—034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煌上煌”或“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因原11名激励对象黄文辉、王炜江、王云飞、张兴强、吴智凯、吴颖、罗伟川、胡君兵、徐协樟、李功卓、黄磊离职,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0,770股回购注销;因2020年度刘进祥、毕双、尹立明、侯海军4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标准为合格(C),董事会同意对其因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94股回购注销;因黄菊保、邓淑珍两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760股回购注销;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55,52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7%。首次授予回购注销价格为7.62元/股,预留授予回购注销价格为5.99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4月23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4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227 人,公司本次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92.60 万股。

  7、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9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9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19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 218 人,解除限售的股数 5,344,928 股,解除限售股上
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0 日。

  11、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 13 人,公司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1.36 万股。

  12、2019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2019 年 9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对于原激励对象王娟、魏小斌、陈勇志、林卓、段龙波、俞贵君、张建强、胡文星、黄雪城等 9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对激励对象陈乐因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C),回购其第一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560,812 股。

  14、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5、2019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6、2019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的公告》,对章启武、程思燕、谢胡涛、赵星、刘芳新、梁峰、李霞、潘琼、朱可歆等 9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57,520 股进行了回购注销。

  17、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8、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9、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04 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3,654,042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71%。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年 6 月 22 日。

  20、202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回购注销29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合计592,468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的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鉴于原11名激励对象黄文辉、王炜江、王云飞、张兴强、吴智凯、吴颖、罗伟川、胡君兵、徐协樟、李功卓、黄磊离职,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0,770股回购注销。

  鉴于2020年度刘进祥、毕双、尹立明、侯海军4名激励对象考核评价标准为合格(C),董事会同意对其因考核未达标而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994股回购注销。

  鉴于黄菊保、邓淑珍两名激励对象担任公司监事,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2,760股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355,524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07%。

  (二)回购价格

  1、根据《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 2021 年 5 月 8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2,785,928 股剔除已回购
股份 10,888,200 股后的 501,897,72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于 2021年 5 月 14 日实施完毕。因此本次回购价格调整适用于派息的调整方法,具体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1。)

  因此根据上述调整方法,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及担任监事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7.62元/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5.99元/股

  2、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的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根据资金使用期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确定为三年期2.75%,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确定为两年期2.10%)

  因此,首次授予2020年度考核评价标准为合格(C)的激励对象第三期未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的股份,回购价格为7.62元/股加银行存款利息。预留授予2020年度考核评价标准为合格(C)的激励对象第三期未能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的股份,回购价格为5.99元/股加银行存款利息。

  (三)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总金额为 2,359,995.78 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全
 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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