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说明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和 2022 年 1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即 202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27 日。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
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6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非公开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