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 远程 公告编号:2021-064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9月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9月3日上午 9:15— 9:25, 9:30 —11:30 ,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9月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兴良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2,241,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7.656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9,299,6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1.676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数 42,941,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5.979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李建康先生、朱文波先生、孙振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建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342,115,70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2,816,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0%。
2、选举朱文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342,115,70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2,816,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0%。
3、选举孙振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342,115,703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2,816,1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070%。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拟就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项目向公证天业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 79 万元,另外,全资子公司无锡市苏南电缆有限公司审计费用 14
万元,无锡裕德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 1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合计120 万元。
表决结果:
同意 342,165,30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76,2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2,8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6%。
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4%。
弃权 0 股。
(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
同意 342,165,30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76,2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2,8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6%。
反对 7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74%。
弃权 0 股。
(四)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
同意 342,165,302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77%。
反对 22,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
弃权 53,6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42,86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26%。
反对 22,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26%。
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张姣律师、王奕智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