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2 证券简称:ST远程 公告编号:2021-060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浙 01 民初 2981 号。针对朱杭平诉睿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康集团”)、本公司、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智慧”)、锦州恒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恒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相关民事判决。
上 述 案 件 的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二、诉讼案件进展
针对朱杭平诉睿康集团、本公司、天夏智慧、锦州恒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1、睿康集团、本公司、天夏智慧、锦州恒越归还朱杭平借款本金 50,000,000
元,并支付利息。
2、睿康集团、本公司、天夏智慧、锦州恒越支付朱杭平为实现债务支出的律师费 500,000 元。
3、驳回朱杭平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目前尚未正式生效,公司正在积极研究上诉事宜。截至2020 年末,公司针对上述案件已累计确认预计损失 7,172.71 万元,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20)浙 01 民初 2981 号。
特此公告。
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