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New Yuancheng Cable Co., Ltd.
(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远程路 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 38-45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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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4,535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25.01%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00 元
发行日期 2012 年 7 月 30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8,135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小明、股东俞国平、徐福荣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朱菁、王福才、薛元洪、李志强承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有股份的流通限制、
份。
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小明、俞国
平、徐福荣、李志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
超过 50%。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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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说明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
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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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的总股本为 13,600 万股,本次发行 4,535 万股,发行
后总股本为 18,135 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小明、其他股东俞国平、
徐福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朱菁、王福才、薛元洪、李志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杨小明、俞国平、徐福荣、李志
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 50%。
二、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如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
发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
享。
三、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股利分配政策”一章的全部内容,并特
别关注下列事项: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加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公司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股利的条件和比例:现金股利在公司符合股利分配条件,并有足够的
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发放。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3、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制订,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股东
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
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定期报告中作出现金利润分配
预案,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将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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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公司董事会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在股东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四、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
注下列风险:
(一)原材料铜价格波动风险
电线电缆行业具有“料重工轻”的特点,铜材、铝材等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
成本比例较大,铜材、铝材价格变动将引致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销售成本、毛利
以及所需周转资金的变动。报告期内,铜价波动较大。2008 年前三季度,铜价(长
江现货价,含税)基本在 6 万元/吨以上的高位运行,2008 年 9 月,受金融危机
影响铜价开始剧烈下跌,到 2008 年 12 月最低跌破 2.5 万元/吨。此后,随着国家
经济刺激政策效应的逐步显现,我国经济成功地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走向强
劲的经济复苏,并连续两年(2009 年、2010 年)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与此同时,
铜价开始稳步回升,基本呈现单边上升态势,2010 年初铜价突破 6 万元/吨,2010
年底回升到超过 7 万元/吨。2011 年上半年铜价最高冲至 7.5 万元/吨,目前又下
跌至 5.6 万元/吨。
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加大了公司成本管理的难度,若风险控制能力不强,将
对经营带来一定风险。为应对铜价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将积极研究分析铜价的
走势,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铜价波动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
公司所处电线电缆生产行业集中度不高,生产企业众多,竞争十分激烈。公
司虽然自设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健发展,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经营规模不断扩
大,但由于融资渠道的限制,资本实力并不十分雄厚,如果国家电网改造投资总
额出现下降或者国家出台严厉的宏观调控措施,导致行业经营环境发生较大的不
利变化,将引发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行业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对公司生产经
营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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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产品不能通过预鉴定试验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将生产
500kv、220kv、110kv 的超高压环保智能型交联电缆。根据国家标准 GB/Z18890.1~
18890.3-2002《额定电压 220kv(Um=252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GB/T22078.1~22078.3-2008《额定电压 500kv(Um=550kv)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
电缆及其附件》及该类产品客户的一般规定,220kv 及以上交联电缆需在完成型
式试验的基础上通过预鉴定试验才具备供货资格;根据国家标准 GB/T11017.1~
11017.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