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3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
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1 日上
午9:15 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668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田明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名,代表股份数量728,644,2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数量
598,379,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30,264,8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26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381,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64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64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64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64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64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446,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64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446,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643,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6%;反对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3,446,6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2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97,034,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19%;反对31,609,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4.33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01,837,3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6.313%;反对31,609,5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6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5,541,6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42%;反对157,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216%;弃权2,945,3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0,344,3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7.6751%;反对157,1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0.1178%;弃权2,945,3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2072%。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63,270,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281%;反对27,034,8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3.7103%%;弃权38,338,56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16%。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股东沈海斌女士、郝先进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72,174,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8,26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381,2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田明先生、沈海斌女士、郝先进先生均以同意比例超过5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田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25,247,8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33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050,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东股东所持股份的97.4549%;
2)选举沈海斌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25,663,0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59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0,465,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东股东所持股份的97.766%;
3)选举郝先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07,144,0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7.049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1,946,7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东股东所持股份的83.8886%。
15、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杨辉先生、潘立生先生均以同意比例超过50%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 727,682,6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485,4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东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5%;
2)选举潘立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27,682,6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86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2,485,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东股东所持股份的99.2795%。
以上5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