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案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81,748,400 元。 882,482,900 元。
新增: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2 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注:其后条目序号依次顺延。)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81,748,400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82,482,900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