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4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权益分派情况
1、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678,2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分派方案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对分派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分派的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两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8,2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78,268,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81,748,4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2年5月1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5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18 田明
2 01*****369 田明
3 01*****002 沈海斌
4 01*****373 沈海斌
5 01*****037 郝先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4月28日至登记日:2022年5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2年5月13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5,702,829 50.97% 103,710,849 449,413,678 50.97%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43,434,829 50.63% 103,030,449 446,465,278 50.6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68,000 0.33% 680,400 2,948,400 0.3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2,565,171 49.03% 99,769,551 432,334,722 49.03%
三、总股本 678,268,000 100% 203,480,400 881,748,400 1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881,748,400股摊薄计算,2021年年度每股净
收益为0.5796元。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
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
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相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望江西路 668 号
咨询联系人:程晓宏、李海东
咨询电话:0551-65305898
传真电话:0551-65305898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登公司下发的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