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华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方文森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93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55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0 人
最近一年收入总额(经审计):74,500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58,50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3,600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 家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4,400 万元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700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86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最近 3 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行政处罚 1 次,
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均已整改完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项目组成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职业资格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 贾洪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杨敏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项目质控负责人 郑秀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2、从业经历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贾洪常,男,200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曾主审过的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沈阳远大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IPO 及年报审计(002689 远大智能)、山西振
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158 振东制药)、北京中讯四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075 中讯四方)、北京三元基因药业股份有限公司(837344 三元基因)年报审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敏兰,1999 年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
会计行业 21 年。主要从业经历:曾主审河北志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大清源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新三板公司挂牌审计和年报审计;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158 振东制药)、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671 天目药业)等公司年报审计,曾主审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专项审计。
项目质控负责人:郑秀兰,2010 年注册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注册会
计师行业 12 年,其中质控工作 4 年。主要经历:参与过沧运集团等几家公司的上市审计,同仁堂、首钢、中铁等年报审计,以及其他各种中期、专项审计;2016年至今,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主要复核上市公司、新三板、发债等项目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公司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拟续聘的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
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符合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要求,其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未有任何不良记录。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能力资质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相关内控审计工作等的要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表决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