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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远智: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ST 远智            公告编号:2026-00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15日9:15至15:00的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王维龙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5 人,代表股份 366,954,92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5.17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61,367,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5,587,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5,587,54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84 人,代表股份 5,587,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磐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5,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2%;
反对 1,44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1%;弃权266,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8,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121%;反对 1,44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5.8176%;弃权 266,5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03%。

  本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43,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7%;
反对 1,442,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1%;弃权
268,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76,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746%;反对1,442,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176%;弃权268,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78%。

  本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选举康宝华先生、王维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3.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康宝华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513,083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45,704 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康宝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维龙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628,17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60,791 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王维龙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选举隋欣女士、王岩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累积投票制表决的具体结果如下:

  4.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隋欣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503,378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135,999 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隋欣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岩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362,627,454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60,075 股。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王岩东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