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 50,000,000.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99
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 499,500,000.00 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43,31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 456,1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2012]第 0151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本年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490,499.03
加:本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410.33
减:本期募集资金销户转出 491,909.36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IPO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期末资金余额为 0 元,截止
本报告出具日,IPO 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制定《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2012年7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
该行募集资金 354,250,0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6 月 18 日与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35,000,0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 年 7 月 10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存放该行募集资金 66,940,000.00 元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455,753,394.61 元,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IPO 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西拓区,根据于 2012 年 5 月 21 日
签署的《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 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因公司引进了先进的管理模式,并优化了生产工艺流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秉承着节约、合理及高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实现募投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1)募投项目的区域机加工配套能力提升和完善;(2)本地区新成立了国家级的起重机检验检测中心;(3)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到软件无形资产投资、研究开发费用等综合因素,募投项目减少了加工设备、检测设备、软件等无形资产以及研发费用等的支出,累计节余了募集资金
18,442.3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419.54 万元)。2013 年 9 月 1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定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18,442.38 万元(包括利息收入 419.5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五、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IPO 募投项目之“105 台轨道吊、24 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
公司以自筹资金对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行投入,截至 2012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已预先投入
项目款计人民币 87,592,286.29 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87,592,286.29 元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1894 号《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5,61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8,022.8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5,575.3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9.51%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3)= 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大变化
变更) (2)/(1)
承诺投资项目
1、105台轨道吊、24台岸 否 35,425.00 17,402.16 17,358.49 99.75% 2013/8/31 -1,114.52 否 否
桥产能扩建项目
2、转成永久性流动资金 是 18,022.84 18,022.84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5,425.00 35,425.00 35,381.33 -1,114.52
超募资金投向
1、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否 3,500.00 3,500.00 3,500.00 100.00%
2、归还银行贷款 否 6,694.00 6,694.00 6,694.00 100.00%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0,194.00 10,194.00 10,194.00
合计 45,619.00 45,619.00 45,575.33 -1,114.52
1、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严峻,机械制造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港口码头集装箱装卸机械市场需求增
长放缓,募投项目产能利用率不足;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2、市场竞争激烈,为获取订单,公司调整投标策略,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