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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84 深市 猛狮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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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6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15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股票(股票简称:猛狮科技,股票代码:002684)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12月21日、2018年12月24日、2018年12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情况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主要体现在缺少业务开展所需的资金,导致了公司部分业务及员工的流失,也导致公司收入毛利等大幅下滑,但公司整体来说目前仍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状态。
    4、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22),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向中建材蚌埠玻璃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从事绿色能源科
技产品的应用研究与生产以及光伏发电站运营维护等相关业务公司的股权及与之相关的全部权益。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2018-132、2018-139、2018-144、2018-149、2018-1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自查,除上述已披露的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4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本次业绩预计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18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并已组织召开多次中介协调会,进一步商讨、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交易标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的议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发布《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与凯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科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交通集团”)、福建诏安金都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诏安金都”)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漳州交通集团出资约1.5亿元、诏安金都出资约0.5亿元合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与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签订EPC总承包协议,由凯盛科技或其关联的国有控股企业作为总承包方,凯盛科技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出资约7.63亿元,进行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复产和新项目的建设。福建猛狮向合资公司租赁约9.63亿元的用于恢复生产和新项目建设所需的资产;同时,凯盛科技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启动“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机构备案后的评估价值相当于15亿元的资产作为出资;漳州交通集团以人民币4.5亿元、诏安金都以人民币1.5亿元参与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凯盛科技、漳州交通集团、诏安金都所投资金可根据猛狮科技资本市场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融资方案做适当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的生效前提条件尚未满足、协议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乐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前海易德资本优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德优势”)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1,8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220,731,08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8.90%。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质押给质权人的部分公司股份已跌破平仓价格,存在被动减持风险。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目前与相关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风险,但不排除在沟通过程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遭遇被动减持的风险。若沪美公司、易德优势及陈乐伍先生所质押股份出现大幅度被动减持,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6、沪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相关情况如下:

    (1)2018年6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沪美公司持有的102,259,1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12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持有的33,999,996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13日被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多次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28日、2018年8月15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10月9日、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2)2018年6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陈乐伍先生持有的42,270,9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20日被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陈乐伍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多次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6日、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7月14日、2018年8月16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9月18日、2018年9月29日、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2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2018年6月26日,公司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易德优势持有的43,312,000股公司股份于2018年6月22
日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截至本公告日,易德优势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多次司法轮候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8日、2018年11月27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221,841,9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若沪美公司、陈乐伍先生、易德优势被司法冻结的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公司存在控制权变更的风险。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