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8-062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52人;
2、本次可解锁的股票数量:301.336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4664%;
3、公司将及时为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手续,并将在完成解锁手续及上市流通前,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为首次授予的148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6年9月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6年9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2016年9月22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5、2016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10月24日,并通过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605.32万股的限制性股票的决议。同时,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对授予均发表了意见。
6、在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聂梦熊、杨允仁、周欢、周文岳、顾婷等5名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了认购董事会授予的合计18.11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因此,首次实际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149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7.2102万股。
7、2017年9月22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14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5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93.6051万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20.4462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9月22日,授予价格为8.0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一致同意的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18年2月27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徐荣康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4,917股,由公司按《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回购注销。
9、2018年11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已完成对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24,917股的回购注销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4607.6564万股减少至64605.1647万股。
10、2018年12月3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首次授予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手续,解锁的股票数量为291.1134万股;同意公司为预留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解锁的股票数量为10.2231万股,合计解锁的股票数量为301.336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664%。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综上所述,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0月24日,上市日为2016年11月2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为2017年9月22日,上市日为2017年11月8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预留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
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2017年财务会计报告未被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审计报告; (2)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出现上市后最近36个月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配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公司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
以2013-2015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收入及年(1)公司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平均净利润为基础,2017年营业收入及净102,635.87万元,2013-2015年度的年利润增长率均不低于80%(“净利润”指扣平均营业收入为45,944.64万元,增长除股权激励当期成本摊销的归属于上市公率为123.39%;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公司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7,702.12万元,2013-2015年度平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10,865.35万元,增长
率为154.96%。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次拟解锁的152名激励对象,不存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在以下情形:
不适当人选;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
解锁条件 符合解锁条件的情况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定为不适当人选;
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激励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本次拟解
根据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将考核结果划锁的148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挡。不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和良好,满足第同考核结果对应不同的解锁比例,具体如二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核解锁条
下: 件;本次拟解锁的4名激励对象2017
个人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和良
年度 好,满足第一个解锁期的个人绩效考
考核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核解锁条件。
结果
个人 个人当
解锁 个人当年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