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Meida Industrial Co., Ltd.
(注册地址:海宁市袁花镇谈桥 8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拟发行股数:5,000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四、发行价格:人民币9.60
五、预计发行日期:2012年5月14
14日
六、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20,000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及其核心家族成员(包括夏志生、鲍逸鸿、夏鼎、夏
兰)、控股股东美大集团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夏志生、
夏鼎、王培飞、徐建龙、夏新明、柳万敏、马菊萍、颜国平、夏兰、钟传良均承
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2 5月11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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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它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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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5,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5,000 万股流通股,发
行后总股本为 20,000 万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及其核心家族成员(包括夏志生、鲍逸鸿、夏鼎、夏
兰)、控股股东美大集团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夏志生、
夏鼎、王培飞、徐建龙、夏新明、柳万敏、马菊萍、颜国平、夏兰、钟传良均承
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盈
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以经审计后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在
每次定期报告中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详细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公司每
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未
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
发行上市后三年内(含发行当年),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
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在确保
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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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
配政策。”
三、2012 年 2 月 2 日,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可供分配利润 89,793,128.81 元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均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风险:
(一)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公司主要业务为集成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集成灶。公司
产品结构单一,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公司通过开发多种不同规格、功能组
合的产品,增加公司产品研发力度,增强公司营销等手段来避免产品单一造成抗
风险能力较弱的风险。
(二)产品市场竞争的风险
集成灶产品的市场竞争主要体现在技术储备、品牌、质量、研发、配套能力
和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集成灶是厨电行业中的新产品,产品市场增长迅速,集
成灶生产企业也快速增长,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尽管公司拥有集成灶相关技术的
知识产权,也是全国最大的集成灶生产厂家之一,具有较强技术储备优势、品牌
优势、渠道优势和行业地位优势,但仍面临行业日渐激烈的竞争。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夏志生及其核心家族成员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73%的股份,拥有
公司的控制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志生及其子女夏鼎、夏兰三人均在公司任
高管,其中夏志生、夏鼎为公司董事。本次发行完成后,尽管夏志生及其核心家
族成员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有所下降,但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若其利用控股
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存在对公司及公司其
它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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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13
第二节 概 览.......................................................................................................... 16
一、发行人简介........................................................................................................................16
(一)概况.....................................................................................................................16
(二)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16
(三)发行人的经营范围............................................................................................. 16
(四)发行人的产品..................................................................................................... 17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17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18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18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18
(三)合并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