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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西部证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系经
  陕西省人民政府陕政函〔2000〕132 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0〕197 号文、证
  监机构字〔2001〕3 号文批准,在陕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证券”)、宝鸡
  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宝鸡证券”)以及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信托”)、
  陕西省西北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信托”)所属证券营业部重组的基础上,
  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 年 1 月 9 日,在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8 号《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同意,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23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发行 2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后注册资本 120,000.00 万元,股
  本总额为 120,000.00 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8 号《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同意,本公司于 2015 年 3 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7,784,810 股,
  每股面值 1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139,778.48 万元。

  经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5 股并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股本 5 股。送转后,股份数量为 2,795,569,620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总额为 2,795,569,620 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16 号《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同意,本公司按照每 10 股配售 2.6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实际配售 706,270,150 股,
  配售后股本总额为 3,501,839,770 元。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022 号《关于核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967,741,93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4,469,581,70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 4,469,581,705 元。

  本公司属金融证券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本公司总部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610000719782242D,法定代表人为徐朝晖。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
  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设有财富管理部、财富运营管理部、网络金融部、证券金融部、投资业务运营管

  理部、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衍生品交易及做市业务部、投资银行运营管理部、投
  资银行北京总部、投资银行上海总部、投资银行华南总部、投资银行陕西总部、债务融
  资总部、中小企业融资部、国际业务部、资本市场部、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部、研究
  发展中心、托管业务部共 20 个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计划财务部、资金管理部、清算部、人力资源部、战略管理部、合规管理部、风险管理
  部、稽核部、法律事务部、投资银行业务内核部、信息技术部、数字化转型办公室、党
  群工作部、纪律检查部、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安全保卫部共 18 个职能部门,以及
  设有 101 家证券营业部、11 个分公司、3 个全资子公司及 1 个控股子公司。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西部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期货”)、西部优势
  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优势资本”)、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部证券投资”)、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利得基金”)
  4 家一级子公司和上海西部永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永唐”)1 家二级
  子公司,以及本集团管理的、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控制”定义的
  12 个结构化主体。

  具体情况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动”及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
  64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2021 年修订)及《证券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编制的特别规定(2018)》披露有关财
  务信息。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本财务报表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
  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集团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报表披露事项的重要性。判断性质的重要性时,本
  集团考虑该事项是否属于本集团日常活动等因素。判断金额的重要性时,本集团考虑该
  事项涉及金额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总额、营业支出总额、
  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等直接相关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比重或所属财务报表单列项目金
  额的比重。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
  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
  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
  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
  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
  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
  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
  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
  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例如持有份额比例、收取的管理费、提
  供的业绩担保等情况)、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
  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
  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
  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
  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
  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
  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
  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
  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上月月末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
  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

  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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