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泉股份”或“发行人”)根
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A股)。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
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
订)。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
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水泥制品和石棉水泥制品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
发布了行业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如果本次发行定价的市盈率水平
(或其他估值指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或其他估值指标),存在未来发
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
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需要量为26,306.30万元。如果本次发行
所募集的资金量超出发行人实际资金需要量,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
未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
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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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量相对实际项目资金需要量存在重大差异,对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
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根据股票发行申请会后事项监管规程,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申请需要重新履行核准程序。
重要提示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6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362号文核准。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票代码为00267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上、网
下申购。
2、本次发行不超过2,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
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其中网下发行数量占本次最终发行数
量的19.83%,即468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或
“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4月11日(T-5
日)至2012年4月13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
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
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2年4月18日),参与申购的投资者须为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5、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自行确定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
配售对象参与初步询价时须同时申报价格和数量,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
行电子平台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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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2年4月13日(T-3日)12:00前已完成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配售对
象方可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主承销商具有
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除外)。配售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
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7、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
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
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称及对应的
有效申报数量。
8、当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结束后,如果网下资金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
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的方式进行配售。
本次最低申购数量和最小变动单位均为78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
须是78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468万股。摇号采
用以每78万股为1个号进行配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共摇出6个中签号码,
每个中签号码获配78万股。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468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
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申购结束后,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468万股,申购不足部分由主承
销商余额包销。
9、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报数量;
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缴纳申购
款,将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
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10、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1、回拨安排: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可以向
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后仍然
不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如发生回拨情况,发行人和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回拨方案及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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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12年4月20日(T+2日)刊登的《山
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中公布配售结果、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报价情况、投价报告的估值区间及可比
公司情况。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
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发行价格未能达
成一致意见。
14、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15、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4月10日(T-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将发行准备情况及相关公告文件与监管部门沟通;
T-7 日前
获取发行批文、证券代码
2012 年 4 月 9 日
T-7 准备公告文件
(周一)
2012 年 4 月 10 日
T-6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招股意向书摘要》
(周二)
2012 年 4 月 11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
T-5
(周三) 圳)
2012 年 4 月 12 日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
T-4
(周四) 海)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
2012 年 4 月 13 日
T-3 京)
(周五)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 15:00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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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
2012 年 4 月 16 日
T-2 有效申报数量
(周一)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2 年 4 月 17 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T-1
(周二) 网上路演
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
2012 年 4 月 18 日 15:00 之前)
T
(周三)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2012 年 4 月 19 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