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结合当时债券市场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7月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公司已及时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述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进行了披露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相关公告。
二、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原因
公司结合近期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在综合评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后,决定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公司终止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策程序
2021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同
意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决定是基于资本市场整体环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各方充分讨论后作出的,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实质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在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等相关因素后,在充分论证、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终止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