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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69 深市 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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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公告日期:2021-12-03

康达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1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5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学军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监事赵有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监事赵有中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非关联监事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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