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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9

首航高科: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1-039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于 2021年 5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18,663.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受公告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460 号”文批复核准,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航高科”)非公开发行普通
股 567,590,851 股,发行价格为 7.87 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4,466,939,997.37
元,扣除发行费用 32,256,75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 4,434,683,238.2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9月19日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02140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在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

  截止到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39,172.48 万元,尚有
未使用募集资金 18,663.76 万元(包括银行利息及手续费 14,092.25 万元)。

  公司募投项目已执行完毕,但由于 100MW 太阳能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示范项目
截止 2021 年 5 月 13 日尚有 15,318.68 万元的设备质保金未到期,届时将以普通
账户支付到期的质保金。

    三、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较多,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须补充部分流动资金。

  公司募投项目已执行完毕,为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计划将剩余的18,663.76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针对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承诺:

  1、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 1 年;

  2、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3、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663.7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8,663.7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因公司募投项目已执行完毕,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剩余募集资金18,663.7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关于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保荐机构同意上市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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