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4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2022 年 10 月经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首航高科”)申请由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 28,000.00 万元(大写:贰亿捌仟万元整),期限 12 个月。由于期限届满,公司拟继续申请委托贷款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继续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签署委托贷款事项的议案》,
该委贷事宜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继续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予
以披露(公告编号:2023-074)。
现因公司经营需要,并根据银行要求,决定调整委托贷款用途,原委托贷款用途为用于满足公司正常流动资金及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本次调整后委托贷款用途为偿还华夏银行兰州分行2022年10月21日发放的委托贷款。根据银行要求,本次委托贷款用途调整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继续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长办理签署委托贷款事项的议案》不再履行。后续委托贷款以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予以履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继续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正常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经公司申请由甘肃金控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向本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本金人民币 26,000.00 万元(大写:贰亿陆仟万元整),期限 12 个月,贷款利率及生效日期以合同签署为准。针对上述贷
款公司以拥有的或实际控制的足额合法财产抵质押等作为本协议项下债务的保证措施。
本次委托贷款的主要用途为偿还华夏银行兰州分行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发放
的委托贷款。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签署具体委托贷款及资产抵押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委托贷款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办理与本次委托贷款相关材料和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与本次委托贷款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等;办理与本次委托贷款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是调节负债结构,对公司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促进作用,有利于公司中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的、长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