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贰亿元整,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已授权总经理办理经营所需的贷款、保函、票据等以及办理银行授信事宜,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签订生效。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周科;
3、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承买卖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总行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4、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搜候大厦1
幢1层10110;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内支行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规模:人民币贰亿元整,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按合同约定方式提取借款;
2、借款期限:一年,自2018年2月1日始至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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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利率:5.22%(年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按浮动比例执行;
4、利息支付:利息按月计收,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
三、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借款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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