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115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收到与兰州长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宁夏电投西夏热电厂二期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间接空冷管束、百叶窗设备订货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买方提供间接空冷管束、百叶窗等设备及服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兰州长征机械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蔡少东;
3、注册资本:12800万元;
4、经营范围:第三类低、中压容器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容器设计(以上各项凭资质证经营);钢制列管式换热器、空冷器的开发、设计、制造、生产、销售;高中压阀门的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普通货物运输;房屋租赁(以上各项国家禁止及须取得专项许可的除外)
5、住 所: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三川口工业园区新兴路719号;
6、兰州长征机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兰州长征机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宁夏电投西夏热电厂二期2×350MW热电联产项目间接空冷管
束、百叶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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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总金额(含税):4598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玖拾捌万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
3.2 提货款为合同总价的40%;
3.3 到货款为合同总价的30%;
3.4 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条件: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货款两清之日起止。
6、违约条款
6.1由于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合同产品经性能验收试验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
所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买方有权根据卖方违约的性质和程度,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6.2卖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双方另行商定的期限交付合同产品的,每延迟一
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6.3买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双方另行商定的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迟一
天,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标准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6.4卖方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仅限于买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113,377.76万元的3.47%,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6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 第2页/共3页
慢的风险;
3、钢材、复合铝带材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和铝材价格变动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毛利额可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也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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