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117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收到与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内蒙古京能双欣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间接空冷系统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提供间接空冷系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平;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
4、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电力、蒸汽、热力生产、
销售;电力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发电机组的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
6、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蒙古京能双欣发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内蒙古京能双欣2×350MW低热值煤发电工程间接空冷系统;
2、合同总金额(含税):6729.86 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柒佰贰拾玖万捌
第1页/共3页
仟陆佰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
3.2投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0%;
3.3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30%;
3.4 到货款为合同总价的20%;
3.5调试配合款为合同总价的10%
3.6设备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条件: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起止。
6、违约条款
6.1 在质保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给的合同产品存在缺陷,不符合合同约定
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应按买方要求自费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并应当赔偿买方的损失。卖方未按买方要求对缺陷产品进行修理、更换或办理退货的,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合同产品进行修理或更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6.2 买方有权就合同产品的质量缺陷、交货期、服务质量问题以及卖方的相
关违约行为向卖方提出索赔,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予以纠正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3由于卖方责任,合同产品经性能验收试验后仍不能达到本合同所规定的
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卖方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性能保证违约责任。
卖方承担性能保证违约责任后视为合同产品通过性能验收试验。
6.4卖方违反合同延迟交货,应当按以下约定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合同产品价格的4‰;
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同产品价格的8‰;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同产品价格的10‰;
不满一周的按比例计算。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第2页/共3页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113,377.76万元的5.07%。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6年、2017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
3、钢材、复合铝带材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和铝材价格变动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毛利额可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也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0月27日
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