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6-009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签订光热发电项目技术咨询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在2015年11月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详见2015年11月1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框架协议约定“公司为亿利资源集团在内蒙古和张家口申报的两个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提供技术方案和设计方案”。
根据上述框架协议的内容,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广东东北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公司”或“乙方”)与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库布其沙漠生态太阳能治沙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库布其沙漠生态太阳能治沙光热发电示范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相应的技术管理咨询报酬。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尹成国;
3、注册资本:20500万人民币元;
4、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 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所在地亿利路西
侧;
6、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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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蒙古亿利库布其生态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1、针对甲方投资的库布其沙漠生态太阳能治沙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项目设计容量2×100MW槽式太阳能发电机组。乙方负责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技术实施方案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经济性测算研究工作;2、合同总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
3、合同签署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数据资料开展工作;
4、甲方需保护乙方的技术咨询成果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技术咨询成果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项目。
5、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乙方按约定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并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以及技术咨询质量符合要求。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技术咨询合同》的签订是首航节能与亿利资源双方在已经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内容推进的阶段之一,后续如果该项目开工建设,双方将在该框架协议以及技术咨询合同的基础上来推进项目的建设。如双方后续继续签定有关该项目的其它合同,我们将按照交易所及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该合同的签订意味着首航节能经过在光热领域的5年多的研发和投入,相关的技术储备以及项目建设能力已经获得客户的认同,未来随着国家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清单公布以及其它相关政策出台,首航节能将有望通过这些项目合作建立的先发优势进一步获得其它业主的项目合作。
该合同款项将计入公司2016年的营业收入,对公司2016年业绩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风险提示
该合同的执行,是为亿利资源申报的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待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确定后,双方需根据实际的情况另行签订项目EPC总包协议或其它方式的共同开发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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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的《库布其沙漠生态太阳能治沙光热发电示范项目技术咨询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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