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5-040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BOOTIAIranian500MWPowerPlant(伊朗布迪亚500MW联合循环电站)直接空冷系统设备供货合同》、《辅机冷却塔设备供货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提供BOOTIAIranian500MWPowerPlant(伊朗布迪亚500MW联合循环电站)直接空冷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提供辅机冷却塔及附属设备等。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令方;
3、注册资本:9560万元;
4、经营范围:火电站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安装工程;保温材料、溶解乙炔气、建筑材料的销售;商业网点销售、出租;机械加工、制作、维修、租赁;汽车运输、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住 所:山东省济宁市建设路51号;
6、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国有投资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BOOTIAIranian500MWPowerPlant(伊朗布迪亚500MW联合
循环电站)直接空冷系统设备及附属设备、辅机冷却塔及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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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总金额(含税):6,561.365万元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陆拾壹万叁仟伍佰陆拾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具体如下:
3.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10%;
3.2进度款为合同总价的20%;
3.3交货款为合同总价的50%;
3.4初步验收款为合同总价的10%;
3.5设备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10%。
4、生效条件:合同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签订时间:2015年4月;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起止。
7、违约条款
7.1 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和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
于卖方技术人员指导错误和疏忽,造成工程返工、报废,卖方应立即无偿更换和修理。如需更换,卖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更换的一切费用,更换或修理期限以不影响买方的电厂建设进度为原则。
7.2 质保期内因设备缺陷需要修理或者更换的某设备或其部件,其质保期自
该设备修理或者更换完成并经验收后重新计算;某缺陷设备或其部件的修理或者更换使合同设备停运的,则合同设备的质保期应按实际修理或更换所延误的时间做相应的延长。
7.3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交货期交货
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按本合同6.10款规定计算,买方有权按照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迟交货物违约金:
迟交1– 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5– 8 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2%;
如上述延期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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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和工程的实施,具体进度根据合同和技术协议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2014年度营业收入111,601.51万元的5.03%,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2015、2016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
3、钢材、复合铝带材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本合同履行周期和产品生产周期较长,营业成本受到生产周期内钢材和铝材价格变动的影响。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公司的毛利额可能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也可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而使得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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