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5-010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并购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借款35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万元整),用于支付收购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经营所需的贷款、保函、票据等以及办理银行授信事宜,该合同经总经理签订后生效。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公司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齐小东;
3、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分行授权的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4、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西小街1号首层S-101;
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1、借款规模:35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万元整),公司可根第1页/共2页
据合同约定在借款期限内一次或分次按合同约定方式提取借款;
2、借款期限:五年,自2014年12月23日始至2019年12月22日;
3、借款利率:5.75%(月利率),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4、利息支付:利息按季计收,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到期利随本清;三、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借款有利于缓解收购新疆西拓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资金压力,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经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无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五、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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