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5 证券简称:首航节能 公告编号:2012-006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 年 2 月 5 日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签订《中泰化学托克逊年产 100
万吨电石配套 600MW 动力站项目表凝式间接空冷系统设备供货合同》,合同约定
本公司向中泰化学托克逊年产 100 万吨电石配套 600MW 动力站项目提供两台(套)
表凝式间接空冷系统。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合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后签订。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采购方: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2、法定代表人:关业林;
3、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4、经营范围:主营承接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咨询业务;可从
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应的技术
与管理服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
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查及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
查及凿井工程;工程水文气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从
事经营);工程造价咨询;承担计算机软件开发、翻译外文资料(需要审批经营
的除外)、技术成果转让;电力工程所需设备的销售;
5、住 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668 号;
6、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与公司未发生
类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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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履约能力分析:本合同交易对方是一家大型综合公司,信誉优良,具有
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600MW 动力站项目表凝式间接空冷系统;
2、合同金额(含税):¥12598.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玖拾
捌万元整);
3、结算方式:分阶段按比例结款;
4、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签订时间:2013 年 2 月 5 日;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署之日起到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
起止。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人员、技术和产能均能够保证合同
的顺利履行;
2、在合同生效后,供方根据该工程的进度安排交付设备,具体交付进度根
据技术联络会确定时间。合同不含税金额约占公司 2011 年度营业收入 75206 万
元的 14.32%,合同的执行将提升公司 2013 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
3、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
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四、风险提示
1、合同履行周期较长,存在受不可抗力风险影响履行的风险;
2、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
慢的风险。
五、合同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六、备查文件
双方签订合同正本。
特此公告
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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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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