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18-036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
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
间未超过2个月。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2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6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 据自身是否属于深
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3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88 尹兴满
2 01*****385 叶小青
3 01*****781 尹强
4 01*****988 尹巍
5 08*****851 上栗县创鼎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5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董真 陈世海
电子邮箱:xinzhi@chinaxinzhi.com
咨询电话:0576-88931163 传真:0576-88931165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