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号:2017-036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公
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述
1、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
7月14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于2017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申报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于2016年10月28日取
得了第16323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接收凭证》,于2016年11月3日取得
了第16323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于2016年12月21日取得
了第163236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于2017年1月
1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二、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近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鉴于资本市场监管政策、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董事会认真研究与论证,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 2017年 5月 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议案》。同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根据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对当前资本市场监管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综合项目和VOCs监测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
设,公司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式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再融资监管政策的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经董事会认真研究与论证,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根据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