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SDL Technology Co.,Ltd.
(北京市昌平区国际信息产业基地高新3街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 16-20 层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事项提示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迪龙”、“公司”、“本公司”、
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
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
规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敖小强以及王凌秋、丁长江、郜武、赵爱学、
周家秋、赵永怀、吴宝华八位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
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
量不超过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公司自然人股东尚威、李大国、周建忠、边启刚、王向东、陈华申、徐卫航、
沈凌云、魏鹏娜、薛云鹏、霍新宇、王洪畅、张世杰、啜美娜、胡敏贞以及刘晓
梅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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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股东北京海岸淘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持有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发行的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日期为基准日)的三
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且在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发
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转让所持股份将依法进行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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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
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12 年 2 月修订)》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51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3,438 万股。本公司
本次共发行 3,438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687.6 万股,网上资金申购定
价发行 2,750.4 万股,发行价格为 20.51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4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雪迪龙”,股票代码“002658”;其中本次公
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公开发行的 2,750.4 万股股票将于 2012 年 3 月 9 日起上市交
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2 年 3 月 9 日
(三)股票简称:雪迪龙
(四)股票代码:00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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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3,747.28 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 3,438 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5.01%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
提示”部分相关内容。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
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2,750.4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持股数量 占发行后总股本 可上市流通时间
项目 股东名称
(万股) 比例(%) (非交易日顺延)
敖小强 9,165 66.6677% 2015 年 3 月 9 日
北京海岸淘金创
309.28 2.2498% 2013 年 9 月 26 日
业投资有限公司
王凌秋 200 1.4548% 2015 年 3 月 9 日
丁长江 200 1.4548% 2015 年 3 月 9 日
郜 武 200 1.4548% 2015 年 3 月 9 日
本次公开 2015 年 3 月 9 日
赵爱学 50 0.3637%
发行前已
周家秋 50 0.3637% 2015 年 3 月 9 日
发行的股
份 赵永怀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尚 威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李大国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周建忠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边启刚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王向东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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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申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徐卫航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吴宝华 10 0.0727% 2015 年 3 月 9 日
沈凌云 5 0.0364% 2015 年 3 月 9 日
魏鹏娜 5 0.0364% 2015 年 3 月 9 日
薛云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