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 摩登 公告编号:2021-11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部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ST 摩登 股票代码 002656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翁文芳
办公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 23 号 A1 栋 16 层
电话 020-87529999
电子信箱 investor@modernavenue.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3,934,024.83 302,541,949.62 -35.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424,060.50 35,413,795.24 -15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1,727,114.59 -49,126,776.52 55.7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1,063,903.03 -136,770,066.59 166.5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87 0.0497 -157.7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87 0.0497 -157.7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3% 4.55% -7.2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226,186,461.41 1,199,407,622.00 2.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33,803,797.38 759,527,960.59 -3.3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16,844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82% 134,065,813 0 冻结 134,065,813
有限公司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8.90% 63,409,343 0
限公司
上海圣葵咨询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1% 35,000,049 0
中心(有限合伙)
隆盛济昆信息技术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1% 28,560,529 0
(上海)有限公司
翁华银 境内自然人 3.62% 25,765,574 25,765,574 冻结 25,765,574
江德湖 境内自然人 3.62% 25,765,574 25,765,574 冻结 25,765,574
李恩平 境内自然人 3.29% 23,446,674 23,446,674 冻结 23,446,674
翁武游 境内自然人 2.69% 19,200,000 0 冻结 19,200,000
林永飞 境内自然人 2.64% 18,800,000 0 冻结 18,800,000
何琳 境内自然人 2.53% 18,035,902 18,035,902 冻结 18,035,90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林永飞持有瑞丰集团 70%股权,林永飞、翁武游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25,522,900股。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并对外形成财务资助的事项
1、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的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
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披露了《关于拟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1),向孟建平转让杭州连卡恒福品牌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由孟建平承担标的公司对公司的欠款63,000,00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及广州连卡悦圆合计收到杭州昱轩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轩品牌”,实际控制人为孟建平,系孟建平指定的第三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1元以及针对特定债务的还款总额为人民币27,000,000元,剩余36,000,000元的特定债务孟建平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
2、出售广州伊韵、骏优集团形成对外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拟出售子公司股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子公司香港卡奴向程蔼琳转让其持有的骏优集团100%股权,骏优集团应承担对卡奴香港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元;公司子公司摩登电子向程蔼琳转让其持有的广州伊韵55%股权,广州伊韵应承担对公司的债务总额为人民币11,200,000元。
截至2021年7月30日,债务人广州伊韵、骏优集团已归还上述财务资助所有款项。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的事项
1、2018年4月10日,立根小贷与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关联方立嘉小贷签订《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一份,立根小贷同意为立嘉小贷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最高额贷款授信,实际发生借款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期限为 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2018年4月10日,瑞丰集团伙同立根小贷擅自以公司名义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约定公司为上述《最高额贷款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立根小贷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该案件一审判决,判令公司对立嘉小贷不能清偿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债务的二分之一向原告立根小贷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提起上诉,2021年8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4),广州中院判定公司上诉请求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立根小贷以“票据追索权纠纷”为由,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案件二审胜诉。
2、2018年4月,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约定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3日。2018年4月9日,控股股东伙同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名义与厦门国际银行珠海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下称为“《存单质押合同一》”)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厦门国际银行拱北支行金额为人民币10,500万元的定期存款及相应的存款利息为前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目前该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3、2018年12月20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