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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1-02

共达电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提名梁龙先生、万蔡辛先生、傅爱善先生、张常善先生、万景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梁龙先生、万蔡辛先生、傅爱善先生、张常善先生、万景明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人员在知悉被提名后,已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并向公司提供了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上述人员做出了同意接受提名的书面承诺,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经审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杨步湘、张辉玉、杨毅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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