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01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拟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489,5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13%,回购 价格为 5.48 元/股,与之配套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15,607,470 股减至
1,114,117,970 股,公司将发布相关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敬 请投资者注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思科”)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 回购注销相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9,500 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核实〈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
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11 日披露了《海思科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9 年 7 月 4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为 2019 年 8 月 20 日。
6、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徐*、栾*、曾*、刘*俊、张*旭、付*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
办理完毕。
7、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魏*、谷*亮、齐*、吕*斌、周*洪、覃*莲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办理完毕。
8、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部
分授予登记工作,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3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23 日。
11、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钟*黎、张*、王*锋、何*钋、潘*西、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办理完毕。
12、2020 年 9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
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激励对象王*业、张*、夏*德、张*、李*、
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办理完毕。
13、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3 名离职激励对象张*、张*、杨*、李*、武*军、王*平、冯*、陈*金、戴*、马*平、简*堂、卜*、李*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0,4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办理完毕。
14、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7 名激励对象李*晶、向*祥、朱*萍、吴*、梁*斌、戴*、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办
理完毕。
15、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 名激励对象张*雨、李*亮、赵*、朱*波、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书。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办理完毕。
16、2022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78,75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办理完毕。
17、2023 年 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489,5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及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一)终止实施原因及回购注销数量
由于公司当前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
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董事会认为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根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剩余所涉及的原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89,5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 1,115,607,470 股的 0.13%。
与之配套的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P0-V=6.13(元/股)-0.65(元/股)=5.48(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5.48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激励股回购事项支付的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5,607,470 股减少至 1,114,117,970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