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2-04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78,750 股,涉及人数 136 人,占
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1002%,回购价格为 5.67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 1,076,686,220 股减少至 1,075,607,470 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
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 06 月 07 日办理完毕。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9 年 0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核实〈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04 月 30 日至 2019 年 05 月 09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
示,在公示期间,未有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05 月 11 日披露了《海思科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0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19 年 07 月 0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9 年 08 月 19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19 年 07 月 04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
期为 2019 年 08 月 20 日。
6、2019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徐*、栾*、曾*、刘*俊、张*旭、付*明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
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06 月 10 日
办理完毕。
7、2020 年 0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魏*、谷*亮、齐*、吕*斌、周*洪、覃*莲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06 月 10
日办理完毕。
8、2020 年 05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06 月 09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06 月 22 日,公司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工作,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0 年
05 月 13 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06 月 23 日。
11、2020 年 0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离职激励对象钟*黎、张*、王*锋、何*钋、潘*西、刘*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06 月 04 日办
理完毕。
12、2020 年 09 月 0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6 名激励对象王*业、张*、夏*德、张*、李*、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
的法律意见书。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06 月 04 日办理完毕。
13、2021 年 0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3 名离职激励对
象张*、张*、杨*、李*、武*军、王*平、冯*、陈*金、戴*、马*平、简*堂、卜*、李*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0,4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06 月 04 日办理完毕。
14、2021 年 05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7 名激励对象李*晶、向*祥、朱*萍、吴*、梁*斌、戴*、王*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08 月 13 日办
理完毕。
15、2021 年 0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5 名激励对象张*雨、李*亮、赵*、朱*波、薛*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
应的法律意见书。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办理完毕。
16、2022 年 05 月 0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 136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78,75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2 年06 月 07 日办理完毕。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 6.75 亿元(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经审计,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5
亿元,未能达成公司激励计划中的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应由公司回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78,750 股,其中,已首次授予但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83,750 股,已预留授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195,000 股。
2、本次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数量、人数、价格等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数量合计 1,078,750 股,涉及人数 136 人,占公
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总数 4,950,000 股的 21.79%,占公
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1002%,回购金额合计 6,116,512.50 元。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P=P0-V=6.13(元/股)-0.46(元/股)=5.67(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3、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已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6,116,512.50 元以及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利息,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2】00055 号)。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5,607,470.00元、股本人民币 1,075,607,470.00 元。
5、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76,686,220 股减至 1,075,607,470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部分限 制性股 票回购注 销完成 后,公司 总股本 由
1,076,686,220 股减少至 1,075,607,470 股,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