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1-148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三次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91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并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 2021-091 的公告)。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上述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回复,已根据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2021 年 10 月 22 日发布的《海
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
复报告(修订稿)》及 2021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海思科医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二次修订稿)》。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意见和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再次补充和修订,现将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进 行 公 开 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三次修订稿)》。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