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扬子新材
股票代码:002652
收购人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七层721
有限公司 室
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四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格式与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扬子新材”)拥有的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扬子新材拥有权益。
四、本次收购的方案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向收购人
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组成。上述重
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股权转让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
割的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因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施,则其他项交易
均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是在前三项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其最终成功与否不影
响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及股权转让的实施。
五、本次收购所涉及的扬子新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须取得扬子新材股东
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收购完成后,不考虑配套融资因素,
收购人将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1.06%;考虑配套融资因素,收购人将持有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60.92%,均超过30%,触发了向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
购的义务。本次交易的实施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且豁免
永达投资控股本次发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七、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及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八、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收购人声明......1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7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7
二、收购人产权控制关系......7
三、收购人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及财务数据......12
四、永达投资控股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12
五、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13
六、永达投资控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13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5
一、收购目的......15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15
三、本次收购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5
(一)收购人已履行的决策程序......15
(二)上市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15
第四节 收购方式......17
一、本次收购前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17
二、本次收购交易的基本方案......17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出售......17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向收购方购买资产......17
(三)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18
(四)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18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18
四、本次收购注入上市公司资产的情况......20
五、《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24
六、《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30
七、《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主要内容......33
八、《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36
九、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38
十、本次交易触发要约收购义务......38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39
收购人声明......40
附表:......42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摘要/本收购报 指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告书摘要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上市公司/扬子新材 指 市,股票代码:002652
本次重大重组的方案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重大资产出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永达汽车集团
100%股权、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和采用询价发
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本次收购/本次重组方案/ 份募集配套资金组成。上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
指
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 资产和股权转让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交易不可分割的
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因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而无法付诸实
施,则其他项交易均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是在前三项
交易的基础上实施,其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
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及股权转让的实施。
收购人/永达投资控股 指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2012年7月于香港联合
永达服务控股 指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669
永达汽车集团 指 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永达股份 指 上海永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永达控股 指 上海永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永达融资租赁 指 上海永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永达汽车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月名称变
永达租赁 指 更为上海永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HSBCInternationalTrustee
汇丰国际信托 指 Limited)
汇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GrouprichInternational
汇富国际 指 InvestmentHoldingsLimited)
富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SeaofWealthInternational
富海国际 指 InvestmentCompanyLimited)
勤硕来投资 指 上海勤硕来投资有限公司
新余中拓投资 指 新余中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扬子新材、永达投资控股与胡卫林签署的《重大资产出售
《重大资产出售协议》 指
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扬子新材与永达投资控股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指
议》 议》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勤硕来投资与永达投资控股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扬子新材与永达投资控股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银信/银信资产评估 指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指 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5年12月31日
交易基准日 指 2015年12月31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2014
《重大重组管理办法》 指 年10月23日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9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购方财务顾问 指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最近三年/报告期 指 2013年、2014年及2015年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上海永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