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011号文《关于核准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1,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25,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1,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6,404,596.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595,403.81元。上
述 募 集资 金到 位情 况已 经 信永 中和 会计 师事 务 所有 限责 任公 司成 都 分所 审验 并出具
XYZH/2011CDA3081号验资报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29日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募集资金984,000,000.00元(包含未置换的本公司发行费用6,404,596.19元)转入本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6510000210120100019170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2011 年 12 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年度内未使用募集资金,仅支付转款
手续费 391.50 元,年末募集资金余额为 98,399.96 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发行登记费、招股说明书印刷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7,595,403.81 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见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977,595,403.81
加:募集资金累计收益金额 165,899,686.19
其中:1、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123,812,592.65
首次公开 2、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42,087,093.54
发行股票 减: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金额 688,281,792.12
募集资金 其中:1、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 174,261,800.00
2、直接投入使用资金 106,072,991.03
3、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注) 321,000,000.00
4、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 86,947,001.09
2020 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455,213,297.88
注: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成都德坤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详细情况请参见 2015 年 8 月 26 日、2015 年 9 月 11 日、2015 年 9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单位:元
项 目 金 额
一、上期年末余额 455,213,297.88
加:本报告期收益金额 5,641,132.25
其中: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255,926.77
2、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5,385,205.48
减: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13,932,252.12
其中:1、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首次公开 2、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发行股票 3、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 -
募集资金
4、超募资金 -
5、航空航天装备智能生产线项目(一期) 13,932,252.12
二、本报告期末余额 446,922,178.0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 17,922,178.01
募集资金专户项下定期存单 429,000,000.00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2 年 1 月,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鹭岛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簇桥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2 年 1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2、2012 年 2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12 年 2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3、2020 年 2 月,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成都德坤利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关详细情况参见
2020 年 3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余额
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2003014210013198 13,336,502.57
限公司成都分行 定期存单 415,000,000.00
小型系统集成辊压机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8900096410803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