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20-068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大街6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银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0年8月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9),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280,779,1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3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9,582,7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12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196,4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4,449,8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8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253,3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196,43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65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潘继东、刘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1,188,23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1,188,23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0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8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768%;反对 565,9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15%;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1,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2972%;反对 565,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173%;弃权 622,3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2,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855%。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590,946 股,占出席会议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