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续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00 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31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1 日。因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3.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2.80 元/股,调整后的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3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并分别
于 2023 年 2 月 3 日、2023 年 3 月 3 日、2023 年 4 月 4 日、2023 年 5 月 5 日、
2023 年 6 月 2 日、2023 年 7 月 4 日、2023 年 8 月 3 日、2023 年 9 月 5 日、2023
年 10 月 10 日、2023 年 11 月 7 日、2023 年 1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股份 3,773,93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5%,最高成交价为 18.76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9.3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014,158.7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由于存放在证券账户中产生利息,导致公司实际回购金额超过回购方案中的金额上限,实际超出金额为 14,158.79 元。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完善员工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兼顾股东、公司、核心团队个人利益,使各方紧密合力共同推动公司长远发展,将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权益;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周世杰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39,979,720 股,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周经成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周世杰先生之间内部转让股份,且本次协议转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
股 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 月 10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8,110,391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 3,773,935 股。按照公司截至
目前总股本计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预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42,465,855 7.30% 46,239,790 7.9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39,055,370 92.70% 535,281,435 92.05%
总股本 581,521,225 100.00% 581,521,225 100.00%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7 日